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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联拓律所刘昊斌律师时间:2016年06月17日浏览1327次


这一段时间处理了一单纠纷。员工系基层员工,月薪四千元左右,年龄40岁多一些,在值夜班时突出脑溢血,现在仍然在重症监护室。孩子16岁,今年参加高考;父亲83岁,每月退休费三千元;母亲69岁,无任何收入;妻子月收入不足一千元(病假工资)。


我们介入时的局面是,员工家属每天到单位来闹,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亦向市劳动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但是在撰写材料时,由于只描述了过程,工伤科的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很难认定为工伤。

我们介入之后,先做了一个简单的评估:


1、能否认定为工伤?


由于员工发病时,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上,所以我们第一感觉,还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当然,在初步评估阶段,也只是一种可能性而已。


2、如果认定为工伤,对单位有什么负面影响?


员工的将来,要么医治无效而死亡,要么会成为植物人,要么成为重度残疾者,生活很难自理。所以一旦认定为工作,则必然会是一个工伤死亡事件或者工伤一到三级之间的重大事件。而这个范围之内的大部分待遇,皆是由社保中心来承担的,一些小的费用,比如停工留薪内的工资待遇、社保费用等,公司主观上也愿意承担。这样一来,申请工作这个方向,对于单位来说,事实上是没有什么负面影响的。


所以我们介入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重新启动工伤认定工作。为了能够成功申请下来工伤,我们查阅了国内相关的一些案例,发现目前脑溢血被认定为工伤的成功案例极少,在这些极少的成功案例里,之所以被认定为工伤,一般是因为两个原因:(1)发病是在工作时间内工作岗位上,发病原因不详。山西省一案例是因为工人在小便时发病,无人看到发病情形,员工躺在了地上发病,后被认定为工伤。(2)发病与长期加班有关。该员工在发病之前,连续二到三个月每周工作七天,没有休息过。员工自己又患有高血压。这样一来,员工的工伤认定成功率就上升了很多。关键是员工的家属看到工伤认定的方向调整之后,对单位的信心增加不少。


我们介入之后的第二件事,即是建议企业承担预付员工在重症监护室里的所有费用(事实上在我们介入之后,企业已经在发病当天,及时将员工送到医院救治,并且已经垫付了五万元的费用,只是对于后期的费用,到底要垫付到什么时间,心里没底),并且对员工家属承诺,救人要紧,在重症监护室里,不会断了药费。这样一来,员工家属虽然对将来工伤认定下来之后,万一不是工伤的结果有很多担心,但是事实上,这些做法已经基本消解了员工家属的重大担忧。


虽然在事件的发展过程中,仍然出现了一些小冲突,比如病人出现好转,需要搬出重症监护室,后期会产生一些护理费用,员工家属找公司来索要,采取的方式有点过激;比如病人对公司大领导不出面接待员工家属,极为有意见,言辞有些激动。但是这些,都已经是大局稳定之下的小插曲了。


反思这件事情的处理,我们当时在介入之时,事件有两种发展方向,一个是不积极琢磨去做工伤认定,结果必然将是员工家属到公司闹,必然是一种极为纠葛的局面,甚至在很多情形之下,我们无法去面对员工的两位老人(其实即使在现在的局面之下,每一次我们面对两位老人,心理都特别压抑和难受);另一个即是现在的这个方向。而在那个点上,往哪个方向去努力,就是一个劳动法律师的选择问题。这个选择,一方面固然是能力因素,另一方面,实际上也涉及到律师的情怀选择,你是想双赢,还是想单赢。


双赢,是我们联拓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