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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刘昊斌时间:2016年06月27日浏览5272次



课程安排


时间:2016年7月14日周四9:00-17:00

地点:北京珀丽酒店

 

时间:2016年7月6日周三9:00-17:00

地点:深圳富苑皇冠假日酒店

 

时间:2016年7月21日周四 9:00-17:00

地点:上海福朋喜来登由由酒店


讲师:刘昊斌主任


参会费用:3500RMB/人(包括上下午茶歇、午餐)

培训对象:企业人力资源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员工关系经理、法务总监、法务经理、及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

联系人:张莉艳

电话:010-51657152-626

手机:13520597041

邮箱:zhangliyan@ulaw.biz


课程背景


   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关系消灭的常见方式,因劳动合同解除所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占有很高的比例,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纠纷中面临多种风险。联拓接触到的案件中,用人单位基于风险防控意识不足,处理劳动合同解除问题过程中因为失误,导致在劳动纠纷仲裁或者诉讼中败诉,最终承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业务部门经常会发生哪些问题?如何解决?如何对员工进行大数据分析?员工有可能会采取哪些对抗性行为?相关文书又该如何避免法律风险?刘昊斌律师通过大量的实践案例并加以分析总结,指出实际应对方案,提升企业HR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课程大纲

业务部门提出想法

业务部门经常会发生的问题

1、突发性辞退

2、与员工产生突发性冲突,形成新的矛盾

3、管理的受困,产生解除的心理需求

4、施压式的管理措施,被录走产生解除风波

5、宣告的理由,引发员工抵触心理,要求见领导讨说法

6、抛出的解除方案,引发员工情绪对立,导致矛盾锐化

解决的方式

1、建立HR强制介入的制度保障

2、对一线管理人员在员工关系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培训

业务部门与HR配合与协商

1、HR部门的介入时机与介入方式

1、业务部门的预判很重要,预判可以顺利解决的,由业务部门自己去处理

2、稍为困难但问题不大的,可以由HR做背后支持,由业务部门自己去处理

3、略为困难的,由HR介入做现场支持

4、比较困难的,由HR直接处理,而且最好获得律师专业支持

5、特殊员工,如三期员工,需要HR直接处理

6、特殊员工,如高管人员,需要HR背后方案支持

2、对员工进行大数据分析

3、分析解除或者终止法定理由构成

1、试用期内

2、录用条件

3、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

1、过了试用期行使这个权利

2、解除理由为不胜任工作

3、对三期女职工不敢以此理由解除

不胜任工作解除

员工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高速工作岗位,仍然不胜任工作的,可以提前一个月解除

1、不胜任工作的行为标准

2、员工不胜任工作的行为表现

3、送达证据

1、无评价标准

2、末位淘汰

3、调整岗位不合理

医疗期解除

过了医疗期之后,不能在原岗位从事劳动亦不能在新岗位从事工作的,可以提前一个月解除

1、过了医疗期

2、不能从事原岗位

3、也不能在新岗位从事工作

1、错误理解医疗期

2、过了医疗期直接解除,无调整岗位情节

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

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经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的

1、客观情形发生了重大变化

2、经过协商

3、不能就变更合同一事达成一致性意见

1、客观情形发生变化之客观出现问题

2、发生变化的程度达不到重大程度

3、无协商过程

严重违纪解除

严重违犯公司的规章制度

1、规章制度

2、有违犯行为

3、违犯行为属于严重违纪

1、规章制度有瑕疵

2、缺乏直接性证据

3、重复处罚

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正常合同到期之前

1、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即将到期

1、合同不可以终止

2、员工发生受特殊保护的情节

3、逾期终止

4、分析员工可能采取的对抗行为

(1)员工可能出现哪些消极对抗性行为

泡病假

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

各种不签字

拒作工作交接

打电话不接,发邮件不回

拖延时间  

不接受新调整的工作内容

直接要求被辞退公司给赔偿

(2)员工可能出现哪些积极对抗行为

威胁要挟公司  

散布公司负面信息  

串联内部起哄集体诉求

本人及亲属到公司讨说法或者闹事

越级见领导或者高层

攻击HR

请律师、仲裁诉讼  

5、制订协商方案,确定面谈技巧

1、确定立场

确定面谈要达到的目标

争取到时间与成本授权

分析员工的基本情况与心理方向

界定好补偿方案与施压方案

启动与员工的协商,观察员工的动向

逐步抛出补偿方案,并配合施压方案的推进

控制员工的心理预期,注意员工的心理调整期

打断员工的施压节奏

处理好与盟友之间的关系,一起向员工共同施压

找准员工的心理妥协期,促成协商

出具相关文书

一、结果性文本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二、过程性文本

上岗通知书

调整工作岗位通知书

待岗预告通知书

复核通知书


讲师简介



刘昊斌律师

北京市联拓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名劳动法实务专家律师

   15年从业经历,曾被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台、中国青年报、最高人民法院报、新京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信报等各界媒体广泛采访和报导。

    多次受中国教育电视台邀请,登台讲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受北京电视台邀请,讲授、跟踪解析劳动合同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和变迁。

    承办多起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包括全国首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案、全国首例人事争议案、首例违法辞退后继续履行案、首例违法解除但判决不继续履行案等,受到各界媒体与电视台的追踪报导。

   具有丰富的非诉工作经验,先后为北京近千家企业提供服务。曾任英大传媒出版集团、诺和诺德、默克雪兰诺、博士伦、思源集团、中国金融在线、北京仲裁委等国内百家大型企业的常年性劳动关系顾问。

   擅长培训,培训风格以案例为依托,对案例作深度解读,立足于诠释法律与HR之间的关联,在提醒HR法律风险之余,还能解构HR所接触的管理风险和职业风险。

   为约翰迪尔、百威、宝马、罗氏、德国科隆、中海油、高露洁、飞利浦和联想集团等多家大型公司进行过内训,三大补偿与九大施压措施的原创培训体系,广受欢迎,其培训中的心理分析实务处理技巧,独树一帜。

   独自创办了北京市联拓律师事务所,联拓成立以来,培养了一批劳动法律师和讲师,构建了联拓的律师团队、市场团队与销售团队,基本使联拓成长为了北京一家较有名气的劳动法专业律师所,对企业实际运营具有深刻的理解。

   独创了“联拓双赢”式调解产品,以快速的时间、非诉调解的方式、双赢式的结果,广受资深HR与注重公司文化建议的企业所喜爱。

   作为劳动法支持团队,参与了华润旗下千人安置方案的制订实施和多家公司裁员项目,具有丰富的非诉服务经验。